不妨给“百姓改名”更大自主权-中国讯息网

不妨给“百姓改名”更大自主权

作者:郭元鹏 阅读量:16777215 发布时间:2020-12-07 18:22:12

 今年11月15日,一名自称安徽阜阳市民的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:“本人性别女,名胜男,谐音生男,粗俗不雅、极易产生歧义,本人不能总因名字被侮辱报警和起诉别人造成警力负担。但是,改名的请求却被户籍管理部门拒绝了”。对此,阜阳市政府在12月2日回复称:“您的姓名不在变更范围内,故不予变更“。对于阜阳官方的这一回复,上述网友12月3日评价“很不满意”。(12月6日《澎湃新闻》) 

  现实生活里,叫“胜男”的女性不少,大多都是“年龄大些”的女性。单独从“胜男”这个词上来看,似乎也没有多大问题,“胜男”的意思是“胜过男性”“超过男性”,算不上有多大歧视,应该说能算是一个“中性词”。 

  但是,“胜男”确实给这位女性的生活造成了困扰。因为她是一位年轻的女性,正如她本人在网上反映的那样:“胜男”出生于重男轻女的时代,因为名字从小遭受到同龄人嘲笑,上学期间曾因名字遭受校园欺凌,不男不女变性等传言屡禁不止,在社会上参加工作常被混淆性别,长期遭受外界的言语暴力与心理压力。由此来看,“胜男”因为名字谐音“生男”而修改名字的诉求具有合理的一面。也因此,为了修改自己的名字,她不惜较真起来,跑到人民网上去“叫阵”。 

  “胜男”改名,遭遇了“困难”。对此,阜阳市政府在回复网友留言称:“变更姓名问题,市政府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颍州区政府调查处理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根据阜阳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四十条: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申请变更姓名:(一)学龄前儿童;(二)父母离婚、再婚的未成年子女;(三)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;(四)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;(五)名字中含有冷僻字’,您的姓名不在变更范围内,故不予变更。 

  从规则层面来说,“胜男”确实是不能修改名字的,因为“哪一条都不符合”。如果想“靠一靠”的话,也只能往“谐音违背公序良俗”上靠了。但是,“胜男”两个字确实不能完全就说是“违背公序良俗”。因为“胜男”是“胜过男性”的意思,不算是违法公序良俗。但是“胜男”放在以往没有问题,放在眼下也确实不符合“男女平等”的倡导,为何没有男性叫“胜女”! 

  笔者想说的是,制度是死的,而“管理制度的人”是活的,不该如此教条。或者说“规矩可能老了”“制度可能过时”了,不妨多些与时俱进的修改,尽量满足人们“修改名字”的诉求,在不影响社会管理,不影响社会安全,不影响公平正义的前提下,不妨放宽“修改姓名”的范围。 

  区户籍室人员更以“全市有多个名带男的女性都没改名字为由拒绝”,其他人“没有申请修改”是权力,而“剩男要求修改”何尝不也是该维护的诉求!以民为本的时代,“胜男”改名不该“困难”,“生男”改名不该如此“难产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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