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中的“家属悬赏”不能成为常态-中国讯息网

交通事故中的“家属悬赏”不能成为常态

作者:郭元鹏 阅读量:16777215 发布时间:2020-11-09 17:35:59

 9月26日晚上,广西年约30岁的建筑工人吕先生驾驶的电单车在碰撞到路缘石后滑倒在地,拖鞋、头盔等撒落一地。当120医护人员赶到时,吕先生已经死亡。司法鉴定意见书称,在事故中,吕先生的左脸、左脚等左边身体部位仅仅是擦伤,是什么导致他死亡的?那天晚上,到底发生了什么?痛失亲人的家人至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。目前,他们正在重金寻找目击者。(11月8日《南宁晚报》) 

  噩耗传来,犹如一道晴天霹雳,让吕先生年迈的父母情绪几乎崩溃,多次哭晕过去。失去家庭的顶梁柱,这个家庭更加苦难了。老吕夫妇俩如今已经年老体弱,平时种植几亩薄田仅能维持生计,家里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。那么,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吕先生意外死亡?由于种种原因,目前警方还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。因此,事故受害者家属决定出重金悬赏寻找目击者,期望找到真相。 

  尽管报道里没有说“重金悬赏”的数额究竟是多少。但可以知道的是,为了寻找真相,给逝者一个公平,给生者一个安慰,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需要承担不少“经济的重量”,这无疑会是雪上加霜和二次伤害。 

 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“家属悬赏”现象的背后问题。现实生活中,往往会遇到不少类似的“家属悬赏”情况。尤其是在交通事故中更为多见。由于警方找不到肇事者,由于案件陷入了僵局之中,不少交通事故逝者的家属会用这种办法寻找破案线索。应该说,“家属悬赏”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,不少案件也是这样侦破的。而问题在于,“悬赏线索”不只是家属的责任。有的悬赏几万元,有的悬赏几十万元,这不只是“经济压力”还是“精神压力”。 

  固然,不是所有案件都能“手到擒来”,不是所有案件都能“真相浮出”,不是所有案件都能“线索在手”。但需要知道的是,警方才是案件办理的主体,在这个过程中,受害者家属确实有尽心尽力的义务,然而他们毕竟是“苦主”,不能再往他们伤口上撒盐。 

  前几天,我的一位朋友的父亲也发生了交通事故离开了这个世界,警方的回应也是“找不到肇事者”,家属也打算“重金悬赏”。这其实是很无奈的事情。维护法律的公平,维护社会的和谐,维护最后一道底线,需要司法部门多做些事情,在线索缺失,在证据失色的时候,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司法部门的“全力投入”,如果需要悬赏的话,也希望“重金悬赏”能够从“办案经费”里出,或者建立“专项资金”,专门用于此类线索的奖励,而不是逼着家属“重金悬赏”。当然,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也应该积极为社会的和谐,为法律的公平尽心尽力,即便没有“重金”的诱惑,也应该勇敢的站出来,把自己知道的真相说出来。 

  而且需要分散“家属悬赏”的经济压力。比如,案件侦破之后,“悬赏资金”应该在“赔偿资金”里得以体现。比如,对于“悬赏资金”要能够实现“公益救助”等等,从多个方面纾解当事人家庭的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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