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物可以代谢,责任岂能“排出体外”-中国讯息网

药物可以代谢,责任岂能“排出体外”

作者:朱永华 阅读量:16777215 发布时间:2019-06-03 09:01:01

       坊间有句俗话,饭可以随便吃药不能乱用,因为一旦用错了药,尤其是输液,轻者无效贻误治疗,重者加重病情甚至会出人命。也正因为如此,护士在给患者输液时,都必须按照输液瓶上标注的姓名对患者或家属反复确认,不允许有任何差错。这既是医院输液的基本常识,也是必须恪守的原则。   

  尽管给廖女士错挂的是治疗“尿路感染”的药物,与本应该输液的“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”都是“抗菌消炎”,虽然不会有生命危险,但注定不是对症用药。对身体是否会造成伤害或是伤害程度有多大,还需要进一步观察。然令人所不能谅解的是,在患者家属发现输液瓶“名不符实”及时向医院反映之后,医院不仅过了整整一周才给出回复,回复的内容居然是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任何责任,并且还蛮横的告诉患者家属“没有为什么”。   

  常言说“良言一句三冬暖,恶语伤人六月寒”,医院给患者挂错药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,医院和医生心里比谁都清楚,用错药没有患者造成伤害,是医院的侥幸更是患者的幸运。但医院和医护人员如果认真处理好这件事,不能杜绝这种侥幸心理,“出人命”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。既然承认护士挂错了药,患者暂时也没有发现身体受害,医院就应该对责任进行严肃追究的同时,对患者和家属做出诚恳道歉的并给予更多的安慰,让患者感受到医院的真诚并选择谅解。然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在自己犯错之后仍然如此“霸气”的对待患者,该让“医德之心”何处安放?   

  从医生的专业角度,不可否认,人的肌体可以代谢,即便是输错了液,经过一段时间,大部分药物确实都可以代谢掉,但这并不意味着输错的药就不会给身体造成伤害,更不意味着医院就可以对此“不负责任”。应当说,护士将本该给廖女士的输液输到他人身上,又将他人治疗“尿路感染”药物输入到廖女士体内,这本身就是一种“医疗事故”,而且也完全是由医院护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“责任事故”,尽管没有导致严重后果,但性质上却是非常恶劣,他也暴露出医院对医护人员管理上的麻痹甚至是对患者生命权益的“麻木不仁”。如果由其“任性”下去,后果势必会不堪设想。   

  有道是“百密难免会有一疏”,输液输错患者虽“绝无仅有”,但从以往的媒体报道中看也非个例,事情已经出现了,医院就应该积极面对,输错的药液可以代谢掉,该需要追究和承担的责任却不能被“排出体外”。在笔者看来,对于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出现的这一问题,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主动介入,也可以告诉该医院“没有为什么”,因为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和规范医疗行为,本身就是卫生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,对于输错液还声称“不负责任”的医院,主管部门不但给他要下“猛药”,甚至还可以对其动动“手术”。

责任编辑:XW1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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