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什么年代了还挂牌示众惩戒小偷?-中国讯息网

都什么年代了还挂牌示众惩戒小偷?

作者:张立 阅读量:16777215 发布时间:2020-09-08 08:54:00

  日前,不少佛山顺德街坊的朋友圈里,都流传着这样一张照片:一位阿婆脖子上被挂牌在超市门口示众。照片里,阿婆坐在超市门口,胸前挂着一块手写的纸牌,上面写着“小偷,第三次偷。”据了解,挂牌示众,是经阿婆家属和其本人同意和警察的默许。(9月7日 广东台) 

  阿婆一而再再而三到超市偷肉,超市负责人无奈报警。围绕着如何处置、警示偷猪肉的阿婆,店方的忍耐、家属的无所谓、警方的默许,让这起偷猪肉案处理上有些棘手。在各方不反对情况下,店主对阿婆挂牌示众,一切看似顺理成章,但却无法获得应有的掌声。 

  偷猪肉和挂牌示众的连环案件中,超市或许是一个“受害者”。丢猪肉的经济上的损失和对阿婆挂牌示众声誉上的争议,让其倍受煎熬。其对偷肉老者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,这种情况下,超市确实无计可施。 

  从偷猪肉家属方面来看,家属的反映有些不够理智,也缺乏应有的人情味。“见到阿婆就把她轰出来”。这不是解决这起偷猪肉案应有的态度。任何一家超市或经营者,不可能把进门者都视为盗窃者,即便他或她是“惯偷”,在未实施盗窃之时,超市也不可能“进门即轰人”,那样可能会给超市带来恶劣社会影响和经济上的损失。 

  而警方在处理这件事上,似乎也无计可施。警方默许了超市方面的挂牌示众,无疑将公权力和职责让度给超市方。这是其失职所在。如何依法处置违法者,是执法者应有义务,放任超市负责人挂牌示众,警方应深刻检讨。 

  法治社会,需要构建既有法律刚性又有人性化关怀的执法环境,这不仅需要执法者有法必依,善于在人性化执法和严格执法中找出关键平衡点。对于违法老年人群体,并不是法律无计可施。也许因为老年人身体健康,导致法律裁而未决,但并不放弃裁决的职责所在,应该探索完善对老年违法者的违法执行方式,矫正其不法行为。 

  对于老年违法行为,也需要家庭、社会各方面的有序有力参与。即便偷窃者同意挂牌示众,法律也没有支持的空间,更不可能允许超市擅自挂牌示众,私设刑堂。警方默许,既是对维护偷窃者人格权的漠视,也是对超市违法行为的放纵。 

  老人偷窃猪肉,本身涉及金钱数额不大,但却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。正向一位偷窃者家属所言,老人就是贪小便宜。这或许是部分老年人心理畸形所致,需要的是心理关怀和矫正。要实现这个目标,需要家属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,加强日常交流和关爱,帮助老年人矫正、消除其扭曲心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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