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“危险拍摄”像防溺水一样-中国讯息网

防“危险拍摄”像防溺水一样

作者:王军荣 阅读量:16777215 发布时间:2020-07-31 11:28:05

 最近,一则“大学生铁轨上摆拍逼停火车”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。虽然事发厦门,但记者调查发现,此事并非个例。在北京,一批摄影爱好者为追求新意,也常把拍摄地点放在铁道或者公路上,不仅给车辆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影响,也极易发生安全事故。连日来,记者探访了本市部分热门拍摄场所,进一步证实了这种现象确实存在,且有愈演愈烈之势。采访中,多位市民都提出了“拍照创意多是好事,但一定要注意安全”的建议。(7月30日《北京日报》) 

  最近的“大学生铁轨上摆拍逼停火车”让人惊讶,可之前,已经发生过为拍照逼停“开往春天的列车”,类似的“危险拍摄”真不是个别。当“危险拍摄”成“时尚”,生命安全就会被抛在了脑后。 

  出现“危险拍摄”,其实不奇怪,因为在一些人看来,一般情况下拍摄出来的照片无法达到“震惊”效果,为了追求新、奇、怪,自然是哪里“危险”就到哪里拍,更重要的是,一些摄影机构为了吸引眼球,为了经济利益,也要怂恿顾客参与“危险拍摄”。事实上,记者查询了多家摄影机构的拍摄项目,以铁路、公路为背景的样片比比皆是,不少店家还将“公路婚纱照”作为首页的热门推荐。 

  参与“危险拍摄”者并非不知道“危险”,而是心存侥幸。其中造成的原因也不难明了,一方面是拍摄地点管理不够严厉,另一方面受到的惩罚几乎没有。换言之,“危险拍摄”存在漏洞,这是发生“危险拍摄”层出不穷的原因,要想杜绝“危险拍摄”,就需要堵住“漏洞。 

  参与“危险拍摄”者的生命安全意识并不强,这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安全,然而,我们也要承认,短时间内提高参与“危险拍摄”者的安全意识并不现实。一般情况下,许多人选择的“危险拍摄”往往是既危险,但危险系数不是很高,又拥有美景,且寓意非凡,比如,在铁轨上拍摄寓意“不出轨”,在公路上拍摄寓意“一路向前”。而这些“危险拍摄”是可以通过管理堵住“漏洞”。可以多些“警示”,也可以按排人员巡逻劝住,最重要的还需要提高惩罚力度。比如,占道拍摄有可能涉嫌违法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。当地警方可以介入,让参与“危险拍摄”者受到法律的惩罚。 

  暑期间,各地对防“溺水”的措施已经是相当周全了,如果能够像防“溺水”哪样防“危险拍摄”,定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生命很宝贵,因为参与“危险拍摄”而丢了生命是不值得的,在安全意识未能提升的前提下,无妨从管理着手,杜绝“危险拍摄”的一切安全隐患,确保生命的安全。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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