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社部要求规范整改的地方很多,条条都是民意期盼。然而,最吸引我的还是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。既然将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再次像模像样的提出来,就说明“工作期间吃零食”的现象依然存在,要不然也就不需要反反复复强调了。
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其实是个老规定了,之所以还需要一次次强调,是因为治理效果并不好。大家都知道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的规定,但总是管不住自己那一张馋嘴。尤其是在一些窗口单位里,安排的值班人员多数是时尚的年轻人,年轻人都有一个习惯,那就是“吃零食”。年轻人上班的时候,喜欢买一些零食存放在背包里,瓜子、糖果、水果、饮料,是应有尽有,该有的有了,不该有的也装满了背包。在工作间隙吃上一口,还会拿出来与同事分享食之。
一些年轻的公职人员甚至认为“吃零食”算不上什么,只要把工作做好就行了。还有的人说,在一些高档的民营企业,就有给职工提供零食吃的福利。这话说的一点不假,确实有不少“提供零食的企业”存在。但是,要知道的是私营企业和公职单位还是不同的。私营企业不是窗口单位,他们提供零食并不会影响企业的形象,并不会影响办事的群众,甚至还能提高自己的“好名声”,从而打造人性化的企业形象,吸引更多人才进驻。
而公职单位就不同了,公职单位面对的是办事群众。“吃零食”虽然只是小事情,其带来的影响却不小。有的公职单位的窗口大厅里,工作人员嗑瓜子、喝饮料的时候,或多或少的就会影响了办事效率。即便是工作间隙“吃零食”也会给办事群众留下不好印象,认为工作人员办事不够谨慎,轻视了群众。
无论从提升办事效率的角度,还是从营造良好环境的角度,亦或是从给百姓留下好形象的角度来说,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都是需要做的事情。那么,既然大家都知道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的规定,为何还是常常可以看见工作期间“吃零食的公职人员”?关键的问题在于“好的规定”还没有“长出牙齿”,不疼不痒的批评,隔靴搔痒的处罚之下,才有了一个个被媒体曝光的“上班期间嗑瓜子”等等行为。
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,还要强调多少遍?“工作期间禁止吃零食”的老规定,该长出牙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