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为了“不见面”而故意“不相见”-中国讯息网

不能为了“不见面”而故意“不相见”

作者:郭元鹏 阅读量:16777215 发布时间:2020-04-03 12:24:31

  目前, 江苏等地正推进“不见面审批”改革。从有关报道来看,个别单位为提高“不见面率”,将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拒之门外。为预防形式主义、避免强行要求企业群众选择“不见面”方式,江苏此前发布通知,严禁为追求较高的“不见面率”而将企业群众拒之门外。(4月1日《工人日报》) 

  “不见面审批”,是随着科技发展、网络进步、现实需求而应运而生的一种贴心服务。主要目的就是让群众尽量“少跑腿”“不跑腿”,能够在“网上见”的就不再“现场见”。“不见面审批”方式获得了不少好评,也被更多地方认可。 

  但是,任何事情都怕走极端。走了极端就把好事办成了坏事。通过媒体的报道,我们看到很多“不见面”的尴尬情况:某地一位市民到办事大厅办理有关业务,什么材料都准备好了,本来以为材料齐全应该能够实现“最多跑一次”,结果却让他十分烦心,承办业务人员告诉他说“您申请的这个事项,我们已经实现了网上办理,窗口不再承接”;某地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到有关部门审批业务,现场办理的人员也是告诉他说:回去后在网上办理,我们的“不见面审批”已经很成熟,没有必要在窗口办理。高兴而来,垂头丧气而去,闹得心情不愉快了。 

  “不见面审批”确实好,这种服务模式,不仅减轻了工作人员的负担,让办事群众不需要跑腿了,而且还能减少人员的接触,事情办理到什么程度了,在网上是公开透明的,“不见面”能够减少“脸难看”,而且还能最大程度减少“现场办”不透明带来的吃拿卡要行为。 

  然而,我们需要反思的是:即便“不见面审批”再好,也不能为了“不见面”而故意“不相见”。办事群众已经来到了办事窗口,什么材料都齐全,那么这个时候“赶快办”要比“赶出门”要好;有的群众不会使用“网上办”、“手机办”,一些老年人就可能有这种情况,他们需要到现场咨询工作人员,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业务,既然“人都来到眼前”了,何必也非要为难这些人非要选择不熟悉的“网上办”、“手机办”? 

  问题出在了哪里?问题出在了两个方面:一个是,为了推行“不见面审批”,一些地方下达了“不见面率”任务,要求“不见面审批”要达到一定的数量,为了完成任务,只能逼着群众“别相见”“回去办”;一个是,教条的执行“不见面审批”,一些容易办理的事项列为了“不见面的范畴”,结果群众来了,也因为属于“不见面的范畴”而不给予办理。 

  “不见面审批”是为了方便群众的。切不可为了让群众“少跑腿”而造成了事实上的“多跑路”。 不能为了“不见面”,而故意“不相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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